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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政部警政署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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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見問答

更新日期:112-06-13

分類:其他

發布單位:警政署秘書室

若認為某警察機關之員警違法執行公務而致權利受損時,應向何機關詢問或請求國家賠償?
依國家賠償法第9條第1項規定,依同法第2條第2項請求損害賠償者,以該公務員所屬機關為賠償義務機關。故應向該違法執行公務員警所屬之警察機關詢問或請求國家賠償。